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涉嫌欺骗投保人被处罚
千龙网北京5月2日讯近日,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,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(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)因涉嫌违法,被处以13万元罚款,并责令改正。
资料显示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林少玲。经查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2015年销售的20件保单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,涉案已收保费共计120180.58元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指出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,根据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,并决定对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处以13万元罚款,并责令改正。
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经查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2015年5-12月期间销售的保单中有8件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,涉案已收保费46936.08元。当事人郑明作为该中心时任负责人,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
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,根据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决定对郑明予以警告,并处以4万元罚款。
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经查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2015年1-5月期间销售的保单中有12件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,涉案已收保费73244.5元。当事人徐兆璋为该中心时任负责人,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
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指出,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,根据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决定对徐兆璋予以警告,并处以4万元罚款。